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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综合治理河湖

2016年12月15日 10:2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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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副市长王路表示,如果用工程措施把污水截走之后,又控制不住新污水的随意排放,工程治理的成果就巩固不住。实行河长制,是对河流水系管理的迫切需要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在全国江河湖泊推行“河长制”,并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 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黄姝伦)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在全国江河湖泊推行“河长制”,并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各地推进“河长制”的工作,陆续展开。

  吉林省长春市副市长王路,12月14日在“网聚振兴路”媒体推介会上表示,长春今年启动了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并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市直部门和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全市水系治理和保护的长效机制。

  今年9月,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管理体系。

责任编辑: 汪苏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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