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姝伦)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在全国江河湖泊推行“河长制”,并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各地推进“河长制”的工作,陆续展开。
吉林省长春市副市长王路,12月14日在“网聚振兴路”媒体推介会上表示,长春今年启动了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并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市直部门和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全市水系治理和保护的长效机制。
今年9月,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