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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2018年1月1日开征 成第18个税种

2016年12月25日 20:1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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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环境保护税法》,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将现行排污费改为环保税。在排污费收费标准基础上,立法设置了两档税收减免,并规定地方上调数额以十倍为上限
酝酿近十年的环境保护税(下称环保税)落地,这一新税种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 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酝酿近十年的环境保护税(下称环保税)落地,这一新税种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2016年12月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以145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环境保护税法》(下称《环保税法》)。这是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出台的首部单行税法,中国原有18个税种,随着2016年营业税增值税的全面实施,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环保税由此成为第18个税收种类。

  环保税立法体现“税负平移”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一衔接体现在四个方面。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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