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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以案谋私 超1亿受贿多由其子经手

2017年01月12日 08:00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报道精选】政商大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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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集团原CEO李友、山西首富张新明等涉案;其子奚嘉诚利用父亲在最高法的影响,以协议收费的方式收取巨额代理费,然后通过奚晓明,或打招呼、或暗示、或影响,干预案件审判
资料图:奚晓明 图自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63岁的奚晓明满头白发,神情萧瑟,背微微佝偻,不复从前精干的学者形象。

  这是自2015年7月12日被中央纪委宣布调查后,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一年半来的首次亮相——2017年1月10日,奚晓明站在了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刑事被告席上。

  来自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公诉人,指控奚晓明1996年至2015年间涉嫌收受价值人民币1.14多亿元的巨额财物贿赂。其时,奚晓明先后任最高法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副院长。检方认为,奚晓明利用担任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巨额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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