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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药房店员宰内地客判监6个月

2017年01月12日 19:0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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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获判赔偿3.8万港元,是香港2013年修订《商品说明(修订)条例》后最严重判刑
1月11日,涉事药房店员被控“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货品”罪名成立,入狱6个月,并且需对该名顾客赔偿近4万港元。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杨砚文)香港铜锣湾有药房店员“宰客”,将药材玛卡的价格单由“斤”变“钱”,致顾客结账时多付逾十万港元。1月11日,涉事药房店员被控“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货品”罪名成立,入狱6个月,并且需对该名顾客赔偿近4万港元。

  这是香港2013年修订《商品说明(修订)条例》后最严重判刑。

  被告董佳伟为香港铜锣湾恩平道龙城中西大药坊的店员。案情显示,内地退休公务员周志健于2015年10月14日前往该药店时,获药店店员董佳伟推荐据称有壮阳补肾的南美药材玛卡,每斤售价为680港元,根据香港计算方法,每斤为16两。

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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