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沈凡)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时,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该如何配合?2月6日,最高检察院、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下称《办法》),对协作分工程序以及证据范围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称,《办法》中对于移送案件的程序问题以及行政执法中的哪些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作了明确,这两点有助于提高环保部门向公安部门转移案件的积极性。
财新记者发现,为打击环境犯罪,环保部与公安部于2013年也曾出台相关文件促进两部门执法配合,此次出台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检察院的监督权和三方的协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