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伴随居民社会保险的整合趋势,上海市多项地方性社保制度陆续进入历史:2017年4月1日起,上海市将全面停止执行该市独有的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下称“镇保”)。上海市人社局表示,相关参保人员今后的待遇将有所提高。
3月22日,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长费予清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对财新记者表示,4月1日以后,“镇保”参保人员可直接参与职工医疗保险。养老金部分,将实行待遇平移,“镇保”对应的基础养老金纳入“职保”的支付范围。今后,“镇保”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根据“职保”每年的上调办法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