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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鼓励社会力量认领认养文物建筑

2017年03月29日 07:5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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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签订认领认养协议,在不改变文物所有权的前提下,在一定年限内给予认领认养者使用权、经营权
为解决文物利用不足和利用不当并存的问题,“文物大省”山西省最近允许社会力量认领认养文物建筑。 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吴美微)为解决文物利用不足和利用不当并存的问题,“文物大省”山西省最近允许社会力量认领认养文物建筑。3月21日,山西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山西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这是全国首次省一级政府出台社会力量保护文物的方案。

  “山西是文物大省,素有中国古建筑博物馆的美称,文物的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但山西的经济实力较为落后,只依靠政府财政拨款来保护文物远远不够,因此积极探索社会力量保护文物的新方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的文物保护利用新机制。”山西文物局政策法规处王志军处长告诉财新记者,四月中旬山西将举办一个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启动仪式,同时相关的立法工作也在同步推进。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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