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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制定《国家监察法》 保障被调查人权利

2017年03月29日 21:0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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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监察委对涉嫌职务犯罪者的调查相当于刑诉法规定的侦查,制定《国家监察法》应重点探讨如何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包括刑诉法规定的严禁刑讯逼供、保障辩护权等
资料图:陈光中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试点先行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拟于2018年初完成立法。如何总结试点经验,合理配置和制约监察权,保障被调查者权益,备受社会关注。

  近日,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与法治实施”专题论坛,87岁的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发言时提出,监察委员会对涉嫌职务犯罪者的调查相当于刑诉法规定的侦查,制定《国家监察法》应重点探讨如何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包括刑诉法规定的严禁刑讯逼供,保障辩护权等。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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