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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 综合报道)据《解放日报》下属上观新闻消息,6月2日,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一审宣判:戴海波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戴海波受贿违法所得被依法没收。
被查以前,戴海波曾担任上海市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书记,其时为上海市自贸区的建立做过大量具体工作。2014年9月,戴海波被免去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保留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2015年3月,上海市纪委宣布其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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