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上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一审获刑九年

2017年06月02日 15:55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1998年担任张江高科园区开发公司总经理即开始受贿,时间跨度达17年;香港花旗银行有38.09万港元及市值158.22万港元股票未如实申报
资料图:戴海波

  【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 综合报道)据《解放日报》下属上观新闻消息,6月2日,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一审宣判:戴海波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戴海波受贿违法所得被依法没收。

  被查以前,戴海波曾担任上海市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书记,其时为上海市自贸区的建立做过大量具体工作。2014年9月,戴海波被免去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保留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2015年3月,上海市纪委宣布其被查。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