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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立法征民意 管理体制或维持不变

2017年06月19日 21:4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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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增加人权保障等内容值得肯定,但继续规定看守所由公安部门管理,引发各方争议
一片争议声中,备受关注的看守所立法迈出实质步伐。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单玉晓)一片争议声中,备受关注的看守所立法迈出实质步伐。近日,公安部网站公布《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社会长期呼吁改革的看守所管理体制问题,这份由公安部主导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延续现行做法,规定看守所工作仍由公安部门主管,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

  公安部称,以1979年首部《刑事诉讼法》为主要依据制定的《看守所条例》,在立法思想、保障诉讼、执法管理、执法监督、人权保障等方面都滞后于国家法制发展,制定《看守所法》意在完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证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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