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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发布 强化股东知情权保护

2017年08月28日 21:5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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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明确了处理公司治理和股东权利纠纷的多个法律适用问题;受访学者、律师称还有多方面问题研究不到位,有待完善
8月28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实习记者 张楠茜)通过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方式能否剥夺股东知情权?股东能否查阅公司原始凭证?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能否得到司法保护?立法规定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历时五年制定完成的《公司法解释四》千呼万唤始出来,给出答案。

  8月28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下称《公司法解释(四)》)。这部司法解释共27条,围绕处理公司治理和股东权利纠纷两大主线,对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予以明确。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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