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国家司法考试自2018年起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除原本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人员外,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9月1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43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下称《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正式落地,这也意味着,将于9月16日、17日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成为“最后的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