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少远)因在检查活动中拒绝回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下称创文)”的知识,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两位公办中学教师被当地教育局处以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分。
一份标号为苏教通[2017]215号的文件《关于苏仙中学贺红梅、何兰芬拒答市创建办人员提问的通报》近日在网络流传。内容显示,2017年9月4日,郴州市创建办(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对该区的苏仙中学进行创建文明城市初检时,面对创建办人员提问,教师贺红梅不配合,拒绝回答创文知识,而另一位教师何兰芬“冒充学生家长”“意图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