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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省会城市定期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 以化解“邻避”

2017年12月01日 17: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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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各省会城市要选择一座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
2017年底前,各省会城市要选择一座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武骁)环境保护部近日在大连召开的“2017年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要有效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表示,此举可以有效化解普通民众对于环保设施“邻避”问题,今年各地开放名单已经报送环保部,将尽快公布。

  2017年5月5日,环保部与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项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根据《意见》,2017年底前,各省会城市要选择一座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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