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2月5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是拥有几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特色产业鲜明的行政建制镇。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积累了一些经验,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以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存在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现就规范推进各地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