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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处罚山东两机动车生产企业 共罚款近4000万元

2018年01月10日 07:4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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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检山东凯马、唐骏欧铃各3辆轻型柴油车进行排放测试,测试结果均不合格,超标情况严重,两家公司分别被环保部处以3174.2万元和703.6万元的罚没款
环保部近日通报了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武骁)环保部近日通报了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凯马)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唐骏欧铃)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严惩其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的弄虚作假行为,两家公司分别被环保部处以3174.2万元和703.6万元的罚没款。此两个案件,是十九大之后环保部首次公开处罚的案件。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赋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的法定职权。为此,环保部专门成立了柴油车打假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柴油车打假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组通过在市场销售环节委托第三方购置新车、在企业生产现场随机抽样的方式按标准要求抽取车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判断企业是否遵守规章制度,进而采取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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