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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学者陈哲宇贪污案改判两年半 科研前途未卜

2018年01月26日 18:1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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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认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处于完善过程中不能成为犯罪理由,同时陈哲宇有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
因规模缩小,陈哲宇创建的实验室已经报废了部分仪器,还有部分仪器也面临报废。图/财新记者 孙良滋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曾舍弃百万年薪又陷30万元贪污漩涡,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山东大学长江学者陈哲宇,2018年1月26日接到了二审结果。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下称济南中院)认定陈哲宇贪污罪名成立,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改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因羁押期折抵刑期,其刑期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止。

  财新此前报道,2005年,31岁的陈哲宇从美国康奈尔大学毕业后被聘到山东大学任教,山东省政府同时聘他为“泰山学者”。2010年,陈哲宇又获评教育部“长江学者”。他亲手创立了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实验室,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系。为使实验室先期发展,陈哲宇曾垫付百万元。十年间他带领团队高速运转,先后承担60多个科研项目,主持使用科研经费超过3000万元,在其团队的努力下,该实验室学术影响力已进入世界排名的前1%(ESI前1%)。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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