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西安环保官员用棉纱堵采样器”一案的判决书,近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判决书称,长安子站监控视频及录像截图照片证明2016年2月5日至3月6日期间,李森12次拆卸或堵塞长安子站采样器干扰采样,张锋勃、张楠、张肖拆卸或堵塞采样器干扰采样次数分别为4次、4次、8次。四人共28次。阎良子站监控视频及录像截图照片证明:2016年2月5日至3月11日期间,张峰8次拆卸或者堵塞采样器干扰采样。
2017年6月16日,西安环保官员棉纱堵采样器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包括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两区环保局原局长在内的七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详见财新网“棉纱堵空气质量采样器 西安两环保局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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