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2017年下半年开始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八省份试点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了新进展。3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今年适当的时候”,要把刑事辩护全覆盖要向全国推开。“通过扩大通知辩护案件的范围,让每一件刑事案件都有律师来提供辩护或者是提供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是一项宪法性权利。但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中国大约只有30%的刑事案件有辩护律师参与。2017年10月,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等八省份开展试点,期限一年。上述文件着眼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突破了五种法定的援助对象范围,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也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详见财新网:“八省市试水刑案审判律师辩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