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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出售鹦鹉案二审改判 五年刑期减为两年

2018年03月30日 20:4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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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多数涉案鹦鹉系人工驯养,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辩护律师坚称被告人无罪
3月30日下午,深圳市中级法院认定王鹏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一审量刑过重,将刑期从有期徒刑五年改为法定刑以下的有期徒刑两年。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争议声中,深圳男子王鹏售卖受保护鹦鹉案终审落槌。3月30日下午,深圳市中级法院认定王鹏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一审量刑过重,将刑期从有期徒刑五年改为法定刑以下的有期徒刑两年。由于王鹏在2016年5月17日被羁押,因此他将于2018年5月16日重获自由。

  王鹏系1985年生人,江西籍,事发前为深圳某数控设备厂工人。2014年4月,王鹏从一工友处获得一只雄性鹦鹉,为了配对,王鹏后来又网购了一只雌鹦鹉。2016年5月17日,公安机关在其租住的家中查获45只鹦鹉,后经鉴定,共有绿颊锥尾鹦鹉(人工变异种)35只、和尚鹦鹉九只,非洲灰鹦鹉一只,均属于珍贵、濒危鹦鹉,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下称《公约》)附录二的受保护物种。次日,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王鹏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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