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马怀德:机构改革应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2018年04月19日 13:12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三定”方案不是法律,应在“三定”方案基础上制定各部门的行政组织通则,增强权威性
资料图: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机构改革本身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改革和法治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近日举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法治保障”研讨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在会上表示,应重点研究这次党和国家机构对法治特别是行政法治产生的影响,以及行政法治能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何种作用。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涉及中共中央机构改革、全国人大机构改革、国务院机构改革、全国政协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跨军地改革、群团组织改革、地方机构改革等8部分60项改革内容。马怀德分析,这是改革开放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利益调整最为深刻的一次的机构改革,旨在通过优化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率,搭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的职能体系。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