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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被控泄密罪二审遭判四个月 缘起“马王政争”

2018年05月15日 12:1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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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遭到台湾高等法院撤销一审的无罪判决,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四个月,但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马英九的个人办公室则通过发言人表示,马英九将上诉到底
资料图:马英九。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徐和谦)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5月15日遭台湾高等法院因涉嫌违反台湾《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被控将仍在进行中的通讯监察秘密和被查当事人的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因此遭到高等法院撤销一审的无罪判决,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四个月,但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马英九的个人办公室则通过发言人表示,马英九将上诉到底。

  今年3月30日,本案在台湾高等法院开庭时,马英九曾亲自出庭答辩,并称“我无罪”,还说请法院在此案中确立地区领导人的行政权限,让日后的领导人能够安心治理。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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