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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维持死刑判决 二审认定消防救援未失职

2018年06月04日 16:02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杭州保姆纵火案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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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焕晶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消防救援不存在失误与拖延,物业管理不足与四人死亡没有实质关联;死刑判决需最高法院核准
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图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宣判。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二审法院认定莫焕晶有坦白情节,但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关于“漫长”的消防救援和物业管理不足是否对四人死亡构成多因一果,法院认为并不成立。按照程序,这一死刑判决尚需最高法院核准。

  “已经宣判的这个,罪有应得。尚未审判的那些,也在路上了。” 二审宣判后,四名死者的家属林生斌在微博上写道。莫焕晶案二审开庭后不久,林生斌与其他家属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起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被告有九家单位,涉及绿城物业公司、开发、施工、监理和消防部门等,索赔数额共计1.3亿元,其中大部分是精神损害赔偿金。 (详见财新网:“独家|杭州保姆纵火案后续:死者家属起诉九单位索赔1.3亿”)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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