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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明确恐怖活动犯罪定罪标准

2018年06月15日 16:53 来源于 财新网
为依法严惩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相关案件的定罪标准、办案程序和工作机制予以明确
2018年5月9日,北京,市民从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海报前经过。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为依法严惩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相关案件的定罪标准、办案程序和工作机制予以明确。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意见》共三个部分16条。

  在准确认定犯罪部分,对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增设的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定罪标准予以细化规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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