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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米脂学生遇袭案凶手赵泽伟被执行死刑

2018年09月27日 09:4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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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判决经陕西高院和最高法院复核通过后,9月27日在米脂执行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9月27日上午,米脂县“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在陕西省米脂县被执行死刑。图为2018年7月10日上午9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的宣判现场。图/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距离9死12伤的米脂血案整整五个月后,行凶者赵泽伟被执行死刑。

  据榆林中院消息,经最高法院核准,9月27日上午,米脂县“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在陕西省米脂县被执行死刑。

  2018年7月10日,榆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泽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赵泽伟在法定上诉期限内表示不上诉。榆林中院于7月24日依法将该案报送陕西高院复核。陕西高院于8月2日复核终结,裁定同意榆林中院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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