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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 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受贿案再起波澜

2018年12月03日 12: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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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一审、二审期间存在非法证据排除争议,关键行贿人翻供
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李耀东受贿案现转机。李耀东因受贿309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后来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福建泉州中院经二审后裁定发回重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李耀东受贿案现转机。李耀东因受贿309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后来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福建泉州中院经二审后裁定发回重审。

  财新记者从李耀东家属处获悉,2018年11月29日,福建泉州中院裁定认为,福建南安法院一审认定李耀东犯受贿罪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福建南安法院重审。

  李耀东受贿案因非法证据排除难、关键行贿人翻供等问题备受业内关注。银行行长与企业主因贷款问题,常有利益输送;银行回扣现象也屡见不鲜,此案问题在于,是否真有这么大的受贿金额?是否需要通过刑讯逼供来要求认罪?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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