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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版权案一审落槌 法院认定周梅森未抄袭

2018年12月13日 10:3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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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诉周梅森小说《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一审败诉,《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的另一起案件目前尚未开庭
《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12月11日,作家李霞诉《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案一审宣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驳回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周梅森未抄袭。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依贤 记者 单玉晓)反腐题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热播后,其原著同名小说频陷版权争议。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近日一审宣判的案件中,小说《人民的名义》被认定不构成抄袭。

  12月11日,作家李霞诉《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案一审宣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驳回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年前,李霞诉称《人民的名义》作者周梅森涉嫌抄袭自己的小说《生死捍卫》,向周梅森索赔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共计90万元,同时向北京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索赔经济损失20万元。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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