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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军收购玉米案入选指导性案例 能否管住非法经营罪

2018年12月20日 08: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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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常常因扩大解释而成为“口袋罪”。学者表示,王力军案成为指导性案例,有助于遏制该罪名的滥用
2017年2月17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案”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宣判王力军无罪。历经过山车式的审判并最终被宣告无罪,因收购玉米而惹上官司的内蒙古农民王力军仍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王力军收购玉米案入选指导性案例。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沈凡 实习记者 代元盟)历经过山车式的审判并最终被宣告无罪,因收购玉米而惹上官司的内蒙古农民王力军仍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这一次,他的案子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成为各级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时的参考依据。

  12月19日,最高法院发布第19批共五件指导性案例,王力军非法经营再审改判无罪案位列其中。最高法在裁判要点中称,对于《刑法》第225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适用,应当根据相关行为是否具有与《刑法》第225条前三项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进行判断。同时,判断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考虑该经营行为是否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于虽然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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