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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2018年12月29日 16:0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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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明年3月3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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