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22日 10:13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文件要求,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作出部署。为落实相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版面编辑:刘明晖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