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子竹)中共十九大后落马高官领刑第一人浮出水面。2019年1月29日,江西原副省长李贻煌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等罪,一审领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安徽安庆中院查明,2004年至2017年,李贻煌利用担任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及江西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合作经营、股权转让、工程承揽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19万余元,其中3546万余元系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