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三秦官场再传动荡。3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十次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同意接受陈国强辞去陕西省副省长的请求的决定,免去陈国强的陕西省副省长职务。陕西传媒网、《华商报》等公布了上述消息。
会上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报告称,由铜川市选出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陈国强,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2019年3月27日,铜川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国强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陈国强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