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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托幼政策出台 补贴及机构准入标准尚待落地

2019年05月10日 07:07 来源于 财新网 试听
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0-3托幼阶段规范政策,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为原则推行托育服务,支持多种形式托育机构举办;财新记者了解到,有关机构规范标准正在准备当中,将很快发布
5月9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将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为原则,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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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宿慧娴)0至3岁托幼阶段的养育正式告别无人监管时代。5月9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为原则,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根据与《意见》同时公开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下称《分工》),托育政策规范制定及协调管理将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此外,参与婴幼儿照护职责分工的还包括教育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等16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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