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曾佳 徐和谦)5月17日下午,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经过朝野激烈表决,跨越了岛内同性婚姻法制化进程的最后一关,使台湾地区的同性婚姻专门法终获通过。
该法案规定,为使得同性别之两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以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特制定本法”。在表决法案中的这一关键条文时,共有75票赞成、22票反对。
依据该法,登记同性婚姻者须年满十八岁、享受等同于异性婚姻者的财产继承权等相应权益。也须和异性婚姻者一样,遵守不能重婚、不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无特殊理由须共同居住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