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雨馨 记者 张子竹)因质疑地方政府行政行为违法连续上访,黑龙江一对夫妇于2018年10月被黑龙江省甘南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一审后,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此案已于近日被发回重审。
此前,该案的辩护律师针对国家机关、单位是否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对案件的一审判决产生质疑。
审理该案的齐齐哈尔中院认为,一审判定二人犯敲诈勒索罪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依法撤销了此案的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甘南县法院重新审判。
财新网此前报道,案件被告曹锐和丁凤为夫妻关系,黑龙江省甘南县人。前者为甘南县锐达客运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称锐达客运)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