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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路漫漫 农村宅基地流转难开闸

2019年07月03日 10:13 来源于 财新网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仅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流转“口子”并无松动
2018年2月28日,福建泉州,农村老屋。近年来,中央有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宅基地入市动向为市场重点关注,但改革步调缓慢。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黄姝伦)近年来,中央有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宅基地入市动向为市场重点关注,但改革步调缓慢。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前闭幕,会议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中,宅基地流转“口子”并无松动,仅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城里人下乡买宅基地,仍是禁区。

  《土地管理法》制定于1986年,之后经历三次修改。第四次修改可溯源至2008年,2018年12月正式进入审议程序。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等,是此次修法基本思路。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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