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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改通过 打通城乡土地市场仍在路上

2019年08月27日 12:5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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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闸”,宅基地入市仍无具体路径。业内人士看来,立法依然滞后于实践,改革力度不够
新版《土地管理法》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征地将受限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进一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黄姝伦)时隔15年,中国再次修改《土地管理法》。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3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此次修法经过三次审议,共耗时近九个月,意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制度性障碍,平衡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被市场寄予厚望。

  中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制定出台,后历经1988年、1998年和2004年三次修改。第四次修改启动,可溯源至2008年。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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