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姝伦)时隔15年,中国再次修改《土地管理法》。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3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此次修法经过三次审议,共耗时近九个月,意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制度性障碍,平衡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被市场寄予厚望。
中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制定出台,后历经1988年、1998年和2004年三次修改。第四次修改启动,可溯源至2008年。
【财新网】(记者 黄姝伦)时隔15年,中国再次修改《土地管理法》。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3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此次修法经过三次审议,共耗时近九个月,意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制度性障碍,平衡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被市场寄予厚望。
中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制定出台,后历经1988年、1998年和2004年三次修改。第四次修改启动,可溯源至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