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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首提“吹哨人”制度 学者吁强化配套避免水土不服

2019年09月16日 21:2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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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人”即内部举报人,上海、深圳等地已有探索。学者表示,应有一整套制度安排,把对“吹哨人”的奖励、保护落到实处
2019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消费较为集中的大型连锁超市、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吹哨人”制度。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董子溪)演员汤唯、雷佳音的新作《吹哨人》尚未上映,已经引发了持续讨论。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吹哨人”制度。这是国务院层面首次对建立“吹哨人”制度作出部署。

  吹哨人(whistleblower),又被称为告密者、内部举报人,即内部知情人士揭发举报违规违法线索。这一制度起源于19世纪美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989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吹哨人保护法案》,它对于政府高效监管,扩大社会监督具有积极意义。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吹哨人”能够大幅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对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和组织起到威慑作用。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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