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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江浙企业家遭遇跨省“趋利性执法”事件持续发酵。据多家媒体报道,11月20日,浙江省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一批“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2023年6月一名企业家沈某在江苏吴江家中,被外省某县公安局警察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带走,在车辆行驶途中,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最终,杨某某、占某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
如果不是“私自”带走的呢?
同样的行为,适用滥用职权罪名时,罪罚很轻;而在适用绑架罪时,罪罚很重——公职人员做出行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破坏不是更甚吗,为什么对公职人员处罚反而更轻呢?
如果是普通人 这样做 什么罪行 怎么盘?
为什么不是涉嫌绑架?
当江浙粤也褪去繁华后,你猜他们会怎么做
太恐怖了,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发生这么龌龊的事
这就是绑架,滥用职权成了遮羞布了……
23年8月发生的事,捂到现在才当典型放出来,赢麻了
恐怖
应该是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