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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组长“捞人”收钱逾百万 细节昭然

2019年10月16日 11:3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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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伟曾任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2016年7月,他因涉嫌受贿“落马”
近日,广东省深圳中院发布的一份判决书披露,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运用自己在官场的影响力,收受贿赂100余万元人民币,为已立案的贪污行贿人员说情,企图影响司法公正。图/IC photo

  【财新网】(记者 方祖望)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运用自己在官场的影响力,收受贿赂100余万元人民币,为已立案的贪污行贿人员说情,企图影响司法公正。近日,广东省深圳中院发布的一份判决书披露上述信息,判决书还原了更多的案情细节。

  向刘志伟行贿的是潮汕商人刘某。2011年,刘某等人勾结高速公路公司、佛山高明区征地拆迁办公职人员,在征地拆迁范围内,违章抢建建筑,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257万余元。上述人等私分了款项,刘某本人分得187万余元。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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