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 实习记者 蒋芷毓)人民日报一正厅级“新闻官”被控在17年间贪腐4200多万。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人民日报社四川分社原社长、企业监管部主任郑德刚一审判决书披露,郑德刚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已获刑15年,并被处罚金160万,追缴赃款约835万。
值得注意的是,郑德刚曾被视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日报社记者,他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获评过四川省抗震救灾模范、全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先进个人等荣誉。但就是这样一名记者出身的“新闻官”在立功受奖的同时,也在一步步贪腐直至落马被查。
正厅级新闻官被控两罪 贪腐近4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