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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媒体人诉请公开公安局长卖官名单被驳回 称将上诉

记者 崔先康
2019年12月18日 16:17
信阳市公安局原局长受贿落马,牵出多名谋求提拔的行贿人。因为拒绝公开行贿人相关信息,信阳市公安局被告上法庭。法院称上述信息非政府信息,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2016年4月,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原局长李长根因受贿罪获刑10年。近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信息非政府信息范畴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2016年4月,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原局长李长根因受贿罪获刑10年。判决书显示,当地警界多人曾向其行贿以谋求晋升。一名河南籍的前媒体人发现多数行贿人至今仍然在位,于是向信阳市公安局申请公开买官者相关信息,遭到拒绝后又诉至法院。近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信息非政府信息范畴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

  这起信息公开案件的原告、前媒体人何光伟表示,对判决不服,后续将提起上诉。

  该案的争议起源于信阳市政法委原书记、公安局原局长李长根一系列卖官行为。1957年9月出生的李长根是河南武陟人,曾在河南公安系统任职多年,2006年9月后任信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信阳市政法委书记等职。2014年11月,李长根在河南省高级法院纪检组长任上落马,此后因受贿获刑10年。李长根受贿案判决书显示,该案31名行贿人中多为信阳市公安系统官员,各分局的局长、政委、支队长等中层警官为谋求工作和职务晋升上的便利而向李长根行贿(详见下表)。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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