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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浙江省余姚市三名拆迁干部借用拆迁户名义,购买倒卖安置房共计46套,牟利近559万元,近日一审被认定犯贪污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宣判后三人均提起上诉。这起案件中,三人的行为能否认定性为贪污,引发较大争议。
一审判决书显示,马丽萍原系余姚市动迁办主任、党组书记,童鸿烽原系余姚市动迁办综合科科长,田蕾原系余姚市动迁办房源管理科副科长,三人因涉嫌犯贪污罪,经余姚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分别于2019年6月21日、6月18日、7月3日被采取留置措施。经余姚市检察院决定,三人于同年8月2日被逮捕。2019年9月16日,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马丽萍、童鸿烽、田蕾犯贪污罪。10月17日,该案在余姚市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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