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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警官刑事自诉控诽谤 退休法院干部发帖入罪

2020年07月12日 18:5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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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院干部陈光平激烈批评有黑警插手经济纠纷,被点名的两名警察刑事自诉,一审法院判陈光平诽谤罪成
日前,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区法院一审认定,陈光平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当庭宣布将陈光平逮捕。图源于浮梁区法院官网

  【财新网】(实习记者 汪秋言)这是一起非常罕见的刑事自诉定罪案,退休法院干部陈光平被两名警察刑事自诉告上法庭。日前,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区法院一审认定,陈光平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当庭宣布将陈光平逮捕。

  致陈光平身陷囹圄的是发生在景德镇下属县级市乐平的一起案件。2018年10月,乐平警方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民营企业主石傲香等四人刑拘,之后羁押近一年半,最终石傲香等人被判缓刑。与石傲香等人素不相识的陈光平,获悉此案的一些情况后,认为该案属于私人经济纠纷,乐平警方不应介入,而与石傲香发生纠纷的另一方,不仅是景德镇市人大代表、乐平市政协委员,其亲属还是乐平市公安局警官,陈光平认为该案是“由乐平市公安局黑警插手经济纠纷炮制的假案”,遂撰文发帖,点名直斥乐平警方负责该案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和法制科长。两名警官由是提起刑事自诉,控告其犯诽谤罪。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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