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24日刊文《借艺术之名 行贪腐之实——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分党组书记、原副主席赵长青案剖析》,披露中国书协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案细节。
8月12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分党组书记、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在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赵长青先后利用担任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国书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国书协会员、当选中国书协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王某某等1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65246万元。赵长青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