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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举报不实”被拘 状告内蒙古警方一审胜诉

2020年08月28日 20: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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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华在网上发帖举报内蒙古乌审旗住房管理部门和纪检机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被认定举报不属实,并遭到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实际执行2天。此后他将乌审旗公安局和鄂尔多斯市政府高上法庭,一审胜诉。乌审旗公安局已上诉
日前,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乌审旗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定居的河北男子刘春华最近收到了胜诉的判决书。2019年6月,他在网上发帖举报乌审旗当地住房管理部门和纪检机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被认定举报不属实,并遭到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并被驳回后,刘春华将乌审旗公安局和鄂尔多斯市政府告上了法庭。日前,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乌审旗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不过财新记者了解到,乌审旗公安局已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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