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姝伦)海南省日前发布新政,鼓励农户自行通过协议,将闲置宅基地或农房流转给经营者,或将宅基地统一流转给村组织,由村组织经营或对外招商。
海南省政府网10月15日公布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下称《措施》)提出了前述措施。出台《措施》旨在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畅通资本、人才、服务下乡通道。
宅基地是农民用于建设私人住宅而占有的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户,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分配带有福利色彩。“无偿取得”“限制转让”是宅基地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