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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改再次征求意见 暴力袭警拟单设罪名

2020年10月23日 15: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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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为暴力袭警行为单设法定刑,可以独立起诉,实质上单设了袭警罪。要不要单设袭警罪,实务界、学术界争议不断
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刑法修正案(十一)》最新修订草案,公众可在11月19日前访问该网站提出意见。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实习记者 范文君)中国立法机关拟修改《刑法》,加码保护警察执法,其必要性存在争议。

  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刑法修正案(十一)》最新修订草案,公众可在11月19日前访问该网站提出意见。这份草案此前经由全国人大常委第二次审议,是《刑法》第十一次修改启动以来的第二份草案。财新记者注意到,和2020年6月底初次提交审议的草案相比,新版草案为暴力袭警行为单独规定法定刑,以强化打击力度。

  暴力袭警原本就是犯罪行为,但并没有像故意杀人那样有单独的罪名。2015年制定的《刑法修正案(九)》将暴力袭警作为妨害公务罪的一种情形,予以加重处罚。妨害公务罪规定在《刑法》第277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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