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9月8日表示,要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到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中,对于保护不力造成文化价值损失的,要进行通报或“举黄牌”、“亮红牌”,甚至摘牌; 同时要把保护的成效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挂钩,对造成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这方面我们过去是弱的,所以文件把这方面的工作讲得非常重、非常到位,要求管理到干部。”
黄艳是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9月3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由五个部分组成,包括总体要求、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保护利用传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完善保障措施,共20条。黄艳介绍,《意见》是中国在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这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非常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为下一步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